废止高空烟火贩卖及输入许可作业要点
废止「高空烟火贩卖及输入许可作业要点」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内授消字第0930090965号
发布日期:2004-5-12
执行日期:2004-5-12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内政部内授消字第0930090965号令发布废止内政部令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五月十二日内授消字第○九三○○九○九六五号废止「高空烟火贩卖及输入许可作业要点」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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