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地价及标准地价评议委员会评议会议作业规范
修正「地价及标准地价评议委员会评议会议作业规范」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台内地字第0930060973号
发布日期:2004-4-29
执行日期:2004-4-29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内政部台内地字第0930060973号令修正发布第8条条文;并自即日起生效
八、本会开会评议时,应全程录音,并将评议过程连同发言要点作成纪录。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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