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律师文章推荐

栏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温州市鹿城区律师>>温州鹿城律师>>文章推荐

订定国军使用高速公路公路战备路道作业程序

订定国军使用高速公路公路战备路道作业程序

订定「国军使用高速公路(公路)战备路道作业程序」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猛字第1072号

发布日期:2004-4-19

执行日期:2004-4-19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国防部猛字第1072号令、内政部台内警字第75603号令、交通部交路字第29450号令会衔订定发布全文7点;并自公告日起施行

壹、依据

一、九十年九月十二日行政院台内字第○九○○○五○五九八号令「国家安全法施行细则」第卅四条办理。

二、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九○○○二二三四六○号令「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第四章第廿七条办理。

贰、目的与区域

一、目的:

为利国军使用高速公路(公路)战备跑道作业顺遂与安全,特定本作业程序,俾利相关单位作业之依循。

二、区域:

(一)依内政部与国防部共同会衔公告之中坜、花坛、民雄、麻豆、仁德及佳冬等六段战备跑道。

(二)乡道(含)以上道路可供旋翼机作战及演训起降、疏散运用之路段。

叁、管制区分

依作业需要及敌情威胁区分为计划与应急管制二阶段:

一、计划管制阶段:

于下列情况,经国防部协调内政部及交通部同意后,呈报行政院核备,由国防部(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令至空军作战司令部与所在地作战区,配合内政部、交通部所属单位(机关)执行启用程序。

(一)重要演训(含战备跑道功能测试及周边设施运作测试)。

(二)依据敌情(情报)征候,研判有犯台之意图时。

二、应急管制阶段:

敌猝然对我实施攻击,依令提升为应急战备时,由国防部(联合作战指挥中心)下令至空军作战司令部与各作战区,配合内政部、交通部所属单位(机关)执行启用程序

肆、各单位权责

一、国防部:

(一)综理战备跑道、运用路段启用及解除管制作业整备与督导事宜。

(二)会同交通部、内政部,办理「国军使用高速公路(公路)战备跑道作业程序」公告及增(修)订作业。

(三)会同交通部、内政部,办理「国军使用高速公路(公路)战备跑道起降测试计划」与演练区域公告作业。

(四)「空军部队战备跑道启用实施计划」审查。

(五)配合战、演、训需求,于执行前完成启用计划,并会同内政部、交通部办理公告。

二、空军总司令部:

(一)负责执行战备跑道全般业务推展。

(二)督导(协调)战备跑道业管部队(单位)完成战备跑道启用整备事项。

(三)提供交通部国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简称高公局)、交通部公路总局(以下简称公路总局),战备跑道设施、道面施工所需之设计图、标准值,并给予必要之军事需求与技术指导。

三、陆、海军总司令部:

(一)依作战需求于年度前六个月,提出运用路段需求计划呈报国防部。

(二)督导所属飞行部队完成各战备跑道、运用路段启用备降计划。

(三)协助空军总司令部办理相关支持作业。

四、空军作战司令部:

(一)奉国防部(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命令,下达战备跑道启用等事宜。

(二)策拟「空军部队战备跑道启用实施计划」,并呈报国防部核备。

(三)策拟战备跑道起降演练测试计划(含配合民航局发布飞航公告)。

(四)依演练测试结论,增(修)订「空军部队战备跑道启用实施计划」。

(五)负责航行管制作业。

五、各战备跑道业管部队:

(一)为各战备跑道业管段之执行权责单位,应依本作业程序建立指挥机制,统筹业管战备跑道段启用作业整备事宜。

(二)拟订启用战备跑道执行计划,并与各支持单位签订支持协议。

(三)与各支持单位建构通联网络,每日○八○○时实施乙次通联测试并记录。

(四)受令启用战备跑道时,依令通知各支持单位,并依时限完成战备跑道启用事宜,完成后回报。

(五)定期实施禁、限建及划定作业区内支持设施查察作业,所见缺失主动协调相关支持单位改正。

六、作战区:

(一)负责作战区内战备跑道及运用路段防空及安全防护与管制作业。

(二)协同内政部警政署国道公路警察局各警察队(以下简称公警队)及各县(市)警察局等单位,执行交通管制及战备跑道划定作业区之周边警卫安全。

(三)应急管制阶段,于动员整备未完成前,支持高公局、公路总局,完成战备跑道中央纽泽西护栏等路面设施清除作业。

(四)策拟应急管制阶段战备跑道支持计划。

七、地区后备司令部:

(一)定期召开年度征购、征用供需分配协调会议,并完成计划签证作业。

(二)督导所辖县(市)后备司令部,办理辅助军事勤务人员编组及召集令下达作业。

八、公警队及各县(市)警察局:

(一)公警队:受令后依权责,配合高公局,依国军需求完成战备跑道交通管制作业;并俟作战区于战备跑道划定作业区内完成警卫任务后,协助执行战备跑道两端至交流道间之区域安全维护。

(二)县(市)警察局:

1.接获通知后,迅速派员依移驻部队行进路线,遂行各道路交通管制疏导,并协助战备跑道两侧(高公局路权范围外)及替代道路交通管制与安全维护;后续协同作战区完成警卫与管制任务。

2.佳冬段战备跑道(省道台一线),由屏东县警察局配合公路总局潮州工务段执行交通管制及疏导作业。

3.依规划提供旋翼机作战及演训起降、疏散运用之路段,协助实施交通管制。

九、高公局、公路总局:

(一)负责保持战备跑道之机动开放及可用性、管理及交通管制所需器材之整备,并定期清点,保持完备,以利启用管制时效之争取。

(二)为因应突发状况,每年六月底前,汇整次年度所属各区段工程处及工务段辅助军事勤务所需人力,向国防部提出辅助军事勤务队编组需求,由国防部纳入年度辅助军事勤务队人力动员准备计划办理。

(三)各区段工程处及工务段检讨人、物力及车辆、机具需求后,纳入年度供需签证作业,完成动员准备。

(四)计划管制阶段,依时限执行中央纽泽西护栏及协助道面障碍清除(扫)。

(五)应急管制阶段,未完成动员整备前,所需之人、物力及车辆、机具由作战区检讨支持,负责指挥中央纽泽西护栏及协助道面障碍清除(扫);当完成动员整备时,则依计划管制阶段作业办理。

十、联合运输指挥部:负责战时道路管制及协调。

伍、管制作业程序

一、计划管制阶段:各单位接获国防部(联合作战指挥中心)命令后,行动要领如下:

(一)空军作战司令部:通知作战区,同时下令业管单位依实施计划完成战备跑道启用作业。

(二)各战备跑道业管部队:

1.立即通知各支持之工程处(工务段)、公警队、各县(市)警察局、作战区及地区后备司令部;并尽速到达战备跑道,依实施计画完成整备后,立即向上级单位回报。

2.协调工务段及公警队或县(市)警察局人员,于战备跑道两端(临近交流道)完成布设交通管制设施及管制作业,并配合作战区完成警卫任务。

(三)作战区:

1.协同公警队或县(市)警察局于战备跑道两端(交流道)实施交通管制。

2.执行战备跑道安全维护作业。

3.负责战备跑道防空防护规划及执行任务。

(四)地区后备司令部:动员(征用)令生效后,办理所需人力、物力、车辆及机具之召集与征用作业。

(五)高公局、公路总局:

1.所属工务段接获通知后,即通报区工程处转报局本部,并执行各项整备工作。

2.动员(征用)令生效后,立即协调各地区后备司令部实施人力、物力、车辆及机具勤务召集与征用作业。

3.人力、物力动员完成报到后,于六小时内完成中央纽泽西护栏及道面障碍清除、布设临时交通管制设施;状况提升(紧急)时,并依令协助完成影响飞机起降安全之障碍物清除。

(六)公警队及各县(市)警察局:

1.公警队(屏东县警察局):受令后依权责,配合高公局(公路总局)完成战备跑道交通管制作业;并俟作战区于战备跑道划定作业区内完成警卫任务后,协助执行战备跑道端至管制区域(交流道)端之安全维护作业。

2.县(市)警察局:接获通知后,迅速派员依移驻部队行进路线,遂行各道路交通疏导管制,并持续协助战备跑道周边及替代道路交通管制与安全维护。

(七)联合运输指挥部:负责战时道路管制及协调。

二、应急管制阶段:各单位接获命令后,行动要领如下:

(一)空军作战司令部:通知作战区,并下令业管单位依实施计划完成启用作业。

(二)各战备跑道业管部队:通知各相关单位,依实施计划完成各项整备事宜。

(三)作战区:

1.于动员整备未完成前,统一规划检讨战区人、物力、车辆及机具,支持高公局、公路总局于受令后六小时内,完成清除战备跑道中央纽泽西护栏及可能影响飞机起降安全之障碍物。

2.协同公警队、县(市)警察局于战备跑道两端(交流道)实施交通管制。

3.执行战备跑道安全维护作业。

4.负责战备跑道防空防护规划及执行任务。

(四)地区后备司令部:办理后续所需人力、物力、车辆及机具之召集与征用作业。

(五)高公局、公路总局:

1.于战备跑道两端交流道布设交通管制设施,协同实施交通管制。

2.清除战备跑道内中央纽泽西护栏及可能影响飞机起降安全之障碍物:

(1)动员整备未完成前:指挥作战区支持之人、物力、车辆及机具于六小时内完成清除作业。

(2)动员整备完成:立即投入完成清除作业。

(六)公警队及各县(市)警察局:同计划管制阶段程序作业。

(七)联合运输指挥部:

负责战时道路管制及协调。

三、「解除管制」规定:

(一)由国防部(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视状况发布「解除管制」命令。

(二)业管部队受令后,即通知工务段、公警队及县(市)警察局执行护栏复位、交通管制设施撤离等复原作业。

陆、战备跑道损坏修复

一、平时高公局、公路总局应定期执行战备跑道养、维护及施工,确保战备跑道功能,战备跑道若有损坏情形,业管部队应协调负责战备跑道之工程处(工务段)予以修护。

二、战时若遭破坏,高公局、公路总局依国防部(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知会,采取修护措施,业管部队负监督之责。

柒、一般规定

一、启用前必须依规划之前置作业时限,完成整备及先期协调作业。

二、战备跑道业管部队应与公警队、县(市)警察局、高公局工务段、公路总局工务段建立协调连络管道,并保持定时通联及纪录,确保通报管制无虞。

三、启用战备跑道,所征用之民力或器具装备,因支持而致伤病、身心障碍、死亡或损失者,悉依「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及相关法规办理补偿。

四、各相关部队应本平、战合一之观念,主动相互支持,并依本作业程序签订支持协议书。

五、作战区应协调高公局、公路总局,订定应急管制阶段动员整备未完成前之支持协议。

六、各单位应依本作业程序完成实施计划、测试计划、执行计划、支持计画及签订支持协议等协调作业。

七、本作业程序自公告日起施行。

 

联系人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联系我们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