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央警察大学接受保送新生甄选或甄试入学办法名称为中央警察大学甄选或甄试新生入学办法,并修
修正「中央警察大学接受保送新生甄选或甄试入学办法」名称为「中央警察大学甄选或甄试新生入学办法」,并修正全文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台内警大字第0910082086号
发布日期:2002-12-20
执行日期:2002-12-20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内政部台内警大字第0910082086号令修正发布全文9条;并自发布日施行(原名称:中央警察大学接受保送新生甄选或甄试入学办法)
第1条 本办法依警察教育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中央警察大学(以下简称本校)甄选初试之条件及名额如下:
一、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专科警员班毕业成绩列各教授班第一名至第三名,现在警察或消防机关服务满一年,成绩优良,年龄在五十二岁以下者,每年甄选一名至十名,就读二年制技术系一年级。
二、台湾警察专科学校警员班毕业成绩列各教授班第一名至第三名,现在警察或消防机关服务,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者,每年甄选一名至五名,就读大学部相关学系一年级。
第3条 甄选入学,应先由台湾警察专科学校于每年五月以前办理初试。
初试合格者,应检具下列证件,交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办理本校入学申请:
一、入学申请书三份,并黏贴最近正面二吋半身照片。
二、入学资格有关证明书二份。
三、公立医院健康检查证明书一份。
四、户口簿影本一份。
前项入学申请应由台湾警察专科学校送经内政部警政署或消防署审查,并报请内政部核转教育部备查后分发入学。
第4条 本校甄试入学新生,应具有高级中学或同等学校毕业之资格,其条件及名额如下:
一、具柔道专长者,应取得二段资格,并于最近二年内曾获全国性以上柔道比赛前三名,年龄符合各学年度大学部招生简章之规定,经入学考试及技术测验,择优录取,至多六名。
二、具来复枪射击专长者,应于最近二年内曾参加全国性以上射击比赛,并为该项目A级选手,经中华民国射击协会证明,年龄符合本校各学年度大学部招生简章之规定,经入学考试及技术测验,择优录取,至多三名。
三、具跆拳道专长者,应取得一段资格,并于最近二年内曾获全国性以上跆拳道比赛前三名,年龄符合本校各学年度大学部招生简章之规定,经入学考试及技术测验,择优录取,至多三名。
第5条 甄试入学,应由申请甄试者,检具申请书及各该学年度招生简章所列文件,向本校报名参加甄试。
第6条 依本办法甄选及甄试新生名额,均包含于本校各该学年度招生名额内。
第7条 甄选或甄试初试合格者,应参加本校新生体格检查及口试,并应经素行调查,合格者准予入学。
第8条 本办法所定书表、格式,由本校定之。
第9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