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环境清洁奖励办法
废止「环境清洁奖励办法」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发布日期:2002-9-18
执行日期:2002-9-18
生效日期:1900-1-1
民国91年09月18日废止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令中华民国九十一年九月十八日环署废字第0九一00六三三四三E号废止「环境清洁奖励办法」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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