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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审计部审计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规程

修正审计部审计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规程

修正「审计部审计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规程」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台审部法字第0940000009号

发布日期:2005-1-26

执行日期:2005-1-26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审计部台审部法字第0940000009号令修正发布第2、3、8条条文

第2条 本会掌理下列事项:

一、关于审计程序、方法与技术改进之研议事项。

二、关于年度研究项目、计画之核议,研究报告之评审及处理事项。

三、关于本部各单位及各审计处室年度施政计画工作项目执行进度及成果之查核事项。

四、关于本部各单位及各审计处室办理审计业务研究之督导与查核事项。

五、关于执行长官交办或指示事项结果之查核事项。

六、关于审计业务计算机化之规划、开发及使用效率之查核事项。

七、关于本部图书室之管理事项。

八、关于国际审计组织之联系与有关事务之处理事项。

九、审计长交办事项。

第3条 本会置主任委员一人,由审计长兼任;置委员十五人至二十一人,由本部就下列人员遴聘之:

一、学者专家。

二、本部副审计长、审计官、参事及有关单位主管。

前项第一款人员之任期为二年;第二款人员之任期随其本职异动而更易。

第8条 本会委员会议之决议,陈报主任委员核定后,分送本部有关单位暨各审计处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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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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