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定台北县立黄金博物馆售票管理要点
订定「台北县立黄金博物馆售票管理要点」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北府文行字第0930012068号
发布日期:2004-12-31
执行日期:2004-12-3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北县政府北府文行字第0930012068号函订定发布全文11点;并自发布日施行
一、为台北县立黄金博物馆(以下简称本馆)开放时间及门票销售之管理,订定本要点。
二、馆舍开放时间:
(一)每周二至周五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周六、周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6时
(二)周一为假日或补假日时,开放时间为上午9时30分至下午5时。
三、休馆时间:
(一)每周一。(周一若逢假日或补假日,照常开放,隔日休馆)
(二)农历除夕、年初一。
(三)选举日。
(四)依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规定之停止办公日。
(五)馆方另行公告之必要休馆日。
四、售票点:共设置3个售票点,分别为:
(一)游客服务中心:出售各馆舍门票(全票、优待票、团体票)、淘金体验票。
(二)劝济桥出口处:出售各馆舍门票(全票、优待票、团体票)、淘金体验票。
(三)本山五坑入坑口准备室:专售本山五坑坑道体验票。
五、票价:依据观众身分不同,分为下列票券:
(一)馆舍门票:包含黄金博物馆、太子宾馆、环境馆
1.全票券新台币100元,为一般观众进场使用(不含本山五坑坑道体验、淘金体验及其它教育活动费用)。
2.优待票入场券新台币70元,限学生(持有学生证)、瑞芳镇居民、荣民、军警消、退休军公教人员及持有台北县国际认同卡者使用。
3.免费优待:凡65岁以上老人、身高120公分以下幼童、身心障碍者及其监护人或必要之陪伴者1人,及『志愿服务荣誉卡』志工,于有效期限内持有证明者,得免票入场。(以上均须提供证件证明)
4.团体票:
(1)一般团体20人以上,每人新台币70元。
(2)学生团体20人以上(持学生证),每人新台币50元。
(3)台北县高中职、国中、国小、立案补习班、才艺班、安亲班及其它合法立案之机关团体办理学生活动之学生团体30人(含)以上,每人新台币20元。
(4)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高中职、国中、国小、立案补习班、才艺班、安亲班及其它合法立案之机关团体办理学生活动之学生团体30人(含)以上,每人新台币30元。
(二)坑道体验票:不分年龄与身分,每人一律新台币50元,包含坑道安全保险及入坑器具租用费。
(三)淘金体验票:不分年龄与身分,每人一律新台币100元整。
六、门票预售:
为提高便民服务,每周二~周五上午10点整至下午3点整于本馆游客服务中心售票处提供预售票服务,购买预售票每次至少须50张以上,以优待票新台币70元出售,票面有效参观期限为售票当日起算1年内可持票参观环境馆、太子宾馆、黄金博物馆乙次。
七、售票时间:
(一)各馆舍门票:每日开馆前10分钟起,至闭馆前1小时止。
(二)坑道体验票:入坑前10分钟售票,每场次售票150张,售完为止。
(三)淘金体验票:配合馆舍门票同步出售,每场次售票40张,售完为止。
八、验票:
持优待票或免票入场者,本馆得要求于入馆时提出有效之身分证明。
游客参观完馆舍后如需再次入馆参观时,可于出口处要求服务人员于手背上加盖出入馆舍专用印章,作为再次入场之证明,各馆舍验票人员亦得随时询问游客是否有再入馆之需求;另若票券已被截角、打洞或盖章,且手背无加盖印章者,则禁止再次进入。
九、补票:
观众身分不合优待票规定,且已购优待票者,或不合免票规定而欲入馆参观者,须补足差额。
十、其它:
(一)票券售出不得退换。
(二)票券仅限当日使用,打洞、截角或盖章后失效;观众临时出场得盖手印章,作为再入场证明。
(三)若遇本馆相关活动期间或其它特殊情况,将项目另签办理。
十一、本要点自发布日施行。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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