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现职公务人员调任办法
修正「现职公务人员调任办法」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贰一字第09300104681号
发布日期:2004-12-21
执行日期:2004-12-2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考试院考台组贰一字第09300104681号令修正发布第8条条文
第8条 现职公务人员,经依其它法律规定,接受专长转换训练或专业训练取得之专长,得认为具有该训练之职系专长。
现职公务人员,在本机关任职满三年,最近三年年终考绩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知能足以胜任,缴有服务机关证明文件,且其资历依铨叙审定之官等分别已达前三条所定学分、年资或时数二分之一以上者,得认为具有本机关职务列等相同或最高列等相同之非技术类职系职务之职系专长。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