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大众传播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要点
修正「大众传播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要点」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闻法字第0930920198号
发布日期:2004-10-4
执行日期:2004-10-4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月四日行政院新闻局闻法字第0930920198号令修正发布第2点条文
二、前点所称财团例示如下:
(一)本局所主管之新闻纸、杂志、图书、有声出版品、电影、广播及电视类之财团。
(二)政府依计算机网络内容分级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协助成立之电脑网络分级服务之财团。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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