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鹿城律师文章推荐

栏目位置:浙江省温州市律师事务所>>温州市鹿城区律师>>温州鹿城律师>>文章推荐

修正环保科技园区推动计画作业与管理要点

修正环保科技园区推动计画作业与管理要点

修正「环保科技园区推动计画作业与管理要点」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  号:环署废字第0940016721号

发布日期:2005-3-4

执行日期:2005-3-4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三月四日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署废字第0940016721号公告修正发布第2、23点条文

二、本要点专用名词定义如下:

(一)主办机关:指依本要点所提之申请计画经环保署审核通过之直辖市、县(市)政府。

(二)入区厂商:指与主办机关签订入区契约,并依推动计画接受环保署透过主办机关之补助,从事量产活动之机构,其为依公司法设立之公司或其分公司、财团法人或经认许相当于我国公司组织之外国公司之分公司。

(三)研究机构:指与主办机关签订入区契约,并依推动计画接受环保署透过主辨机关之补助,从事环保科技或产业研究发展之机关、学校、法人或公司。

二十三、主辨机关应就申请入区厂商/研究机构资格及其所提之投资营运计画/研究计画,成立委员会审查,并于完成后将审查结果及通过初审之入区厂商/研究机构申请书件提送指导委员会核定,经核定后,由主办机关与其签订入区契约。指导委员会亦得视实际需要或在特定范围内授权主办机关自行核定。

入区厂商/研究机构其所提之研究计画案应于每年九月份提出,主办机关并依前项规定审查,于十月份提送审查通过文件至环保署进行核定作业。

联系人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联系我们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