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
修正「公务人员周休二日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台湾
发布日期:2004-7-1
执行日期:2004-7-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行政院院授人考字第0930062959号令、考试院考台组贰一字第09300052701号令会衔修正发布第2条条文第2条 公务人员每日上班时数为八小时,每周工作总时数为四十小时。各机关(构)得视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影响民众洽公、不降低行政效率、不变更每周上班日数及每日上班时数之原则下,弹性调整办公时间。各级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得视业务实际需要,在不减少全年上班总时数及不影响服务品质原则下,弹性调整学校办公时间,不受第一项规定之限制。
联系人周勉弟律师15356291688,浙江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市瓯海区政府法律顾问,曾担任原雁楠律师所主任。毕业于宁波大学经济管理系会计学和浙江大学法律专业,具有律师、会计师、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财富传承管理师等资格。多年从事律师、财务顾问和纳税筹划工作。
欢迎您联系我们律师团队,我们将本着“ 胸怀九州、服务大众” 的理念和宗旨,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地址:温州动车南站对面港龙商场1栋18楼
(九州大众温州律师事务所)
平阳法院斜对面品致小区商务楼28号
(浙江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
电话: 0577-85556899、 0577-88819923
手机微信同号:15356291688、15958798680
邮箱: 55367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