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我的房子(车库)是我的表姐2009年9月15日租的,房东是我们本地人,有租房协议,是我姐夫签订的合同,合同期是一年,到2010年9月15日。但是在09年11月左右的时候回老家了,本来想出租到别人,我觉得价格合适就接手过来,中间没有经过房主的过程,但是大概十二月份左右,房主来了一次,了解了情况,知道我在住,没表示什么,相安无事的到了2010年的7月左右,房主打算卖房,只是提前通知了我一下,没具体说哪天卖,就在这个月的22左右吧,她把房子卖掉了,租房合同上表明,如有哪方违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他和他的买家约定在9月1号交接钥匙,让我今天搬走,如不搬走,就直接把我的东西扔走,我就想咨询下我能否继续居住到2010年9月15日(房子到期日),而且新房主能否自行的处理我的东西。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