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婚姻诈骗后,X县法院等部门的做法…

遭遇婚姻诈骗后,X县法院等部门的做法让我困惑,我该怎么离婚??? 我遇到了婚姻诈骗,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局立案侦察全都抓捕归案,并移送麻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给我下了一个通知,说我作为受害人有权委托代理辨护人,如有什么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写上送给检察院。  因为被骗了差不多4万多,家里经济很困难,就写了一份书面意见送给检察院,意见是说要求对方退还所得脏款,同时请求撤消婚姻凳记。问了检察院工作人员有没有必要请代理律师,他说没有必要,问他那婚姻凳记该怎么撤消,他说等判书下来了就可以了。  结果等了一个多月,到法院问了一下,法院说这个案子早就宣判了。法院给了我一份刑事判决书,判处女方犯诈骗罪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万。我想问一下,麻阳县法院开庭审判怎么不通知我受害人?还有,问了检察院工作人员有没有必要请代理律师,他说没必要,这种说法对吗?  因为只有一份刑事判决书,我那些被骗的钱是要不回了,那女的人已经押到长沙监狱去了,想办离婚手续也很难。女方根本就没有要同我结婚的意愿,唯一的目的就是不择手段骗一笔钱才同我登记结婚,登记结婚第三天就跑了,这怎么能说这个婚姻是有效的呢?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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