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问题本人是无锡一企业职工,出身于…

年龄问题本人是无锡一企业职工,出身于1960年9月16日,九级伤残。因企业搬迁,于2010年8月13日与厂签了解除合同,但厂里现按50岁的标准赔偿,这样就在一次性就业补助一项中相差二个月的工资赔偿。厂里解释是:因为厂里工资和保险付到9月30日,所以要按50岁算,这样合理吗?请速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