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在劳动中受到他人故意伤害是否受劳动法的保护/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我在工作时遭到另一个工人(大包工人)不满而对我进行谩骂,于是我就产生了口角.但是当时被其他人去劝解分开了事.可是对方坏恨在心就在我被劝解而离开下楼时,其趁我不备跟了上来将我打伤.如今我事情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了一点差错,由于别人的误导也由于我的二次治疗,我把邢附民的民事撤诉了,而法院在我的撤诉申请递交一个星期后就把刑事进行了审判,而这一切都在我病情好转再准备提出上诉的三个月后才知道.如今我不知道我的官司该怎嘛打了.我问过个别律师,他们都说:我告伤我的人即使我赢了也只是一张无期的理赔答卷.走工伤我又没有劳动合同和保险.现在我只有一张与二包老板签写的工资单和法院的能证明发生在工作时间的卷宗.及一些住院时的病案记录.我想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嘛办?我是否能赢回属于我的那份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