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单位无固定期合同员工被迫提前退休…

国营单位无固定期合同员工被迫提前退休国营单位无固定期职工被通知不论男女一律提前5年下岗,工资大约是原来的三分之一,虽说是自愿签字,但不愿下岗的只能换岗到偏远处当保安,且工资和下岗一样等于是义务劳动,实质是逼大家签字,领导的理由是使之达到单位员工的年轻化,而领导没有一个带头下岗为单位补充新鲜血液,理由是他们的职务是局里任命的,而且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先下岗,有实际困难以后再说,不知这样做法合法吗?希望能给予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