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恢复工作我是XX县人,在XX市环…

怎么恢复工作我是XX县人,在XX市环保局工作,由于长期两地分居,生活极不方便,2006年我向家乡的县委申请调回家乡工作,经正常调动手续,于2006年2月我顺利调回家乡的安监局工作,在正常工作了一年后,2007年4月,县委由于老干部反映县里违规财政进人的问题,而突然下文件“2006年进入财政的人员一律清退”不分原因,我也在清退之列,很正常的一次调动,结果让我成为一名失业人员,组织关系也断了,选举权也被剥夺,期间我多次要求恢复工作,县委也一直答应会处理,结果至今已经过去近4年了,我依然失业,没有工作,没有工资,没有组织关系,更没有选举被选举之类的政治权利,请问律师,我该怎么恢复我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