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的继承纠纷我老公因交通事故身亡…

遗腹子的继承纠纷我老公因交通事故身亡,(我门当时还没领证,只是按当地风俗办了礼节)当时我腹中已有三个月的胎儿,等于是遗腹子了,后共得赔款三十多万(内含小孩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等)两个老人都健在,是公务员,想请问儿子应得的份额是多少?后面大概用了百份之七十的钱用来买下一套房子给我儿子,监护人是我,可现在他们后悔了,想把房子拿回来(房子现在出租)房子又不给我用来抚养儿子,又不给我把儿子带走,长期给他们带的话,我儿子的抚养权是不是会更改为他们了,他们是否还有权利收回那房子啊,还有我老公生前留下了一块地皮国有土地证的名字是他的(可是他父母以前给的)我儿子不是有继承权吗?可他们说要收回,因为原本就是他们买下的,他们可以这样做吗?他们欺负我一个弱女子,只想把我当做一个生育工具,给他们留了后代就想把我踢走,希望大家能帮帮我,给我多多指点—–让我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我和儿子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