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前几天由一个中介公司带我去看了一套房子,一家人都看了房子后都觉得可以。。打算买下来。。但是最后中介公司约好房东和我们一起谈价格。。由于房子价格没有谈好所以就没有买。。最后我通过其它中介公司谈好这套房子,房子本身价格没变。。但中介费用。及其它手续费用相对较低,所以我选择了与这家中介公司签定了合同。。。由于与第一家中介公司签定了看房合同。合同上注明了我及其家人、朋友5个月内不能与其它中介公司或房东成交此套住房。。所以现在第一家中介公司要求我给予看房合同的违约金15000元。。这种情况。。我给吗?另外它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