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签字后发现里面内容写的不够…

调解协议书签字后发现里面内容写的不够清楚可以改吗邻居徐*占用的土地原本是我和村里李*对换来的。当时约定在这块土地上只许走路,不许用来建造或者堆放其他物品。徐*不仅擅自建筑围墙,还长时间在道路上堆放沙子、木头等物。这个事实李*可以为我们作证。一般来讲,建造围墙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按法律的规定依程序办理或者是按农村传统习惯划定;二是隔壁邻居没有争议。这两个条件他都没有满足。镇调解委员会到事发地查看过以后,认为其行为违规,予以制止,责令其改正。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又改变了说法。是人际关系起到作用,还是其他原因,我就不得而知了。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我决定退让一步。和徐*达成协议书。这事情本该告一段落了,根据协议规定我准许许**围墙墩往上砌砖。他允许我家房子加高墙,并可以在靠近事发地处做门,在门前倒车。之后我履行了我的义务,让其堆砌围墙。当我要实施我的权利时,他就开始阻挠我在门前做门。这种过河拆桥的行为我是万万不能容忍的。在再和其协商后,发现协议书上,有关允许我在靠近事发地处开设门写的模棱两可,他之前说的话又不承认了。那可怎么办?